镭射灯球切割着舞池里扭动的肢体和空气中弥漫的暧昧。
她穿着一条紧身的黑色亮片吊带短裙,裙摆刚刚遮住大腿根部,脚上是十厘米的细高跟,
每一步都走得摇曳生姿,却又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、仿佛随时会断裂的紧绷。
她穿行在拥挤的卡座之间,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、带着几分媚意又透着疏离的笑容,
与熟客调笑,避开不规矩的咸猪手,熟练地为客人们开酒、倒酒。
猩红的酒液在水晶杯里晃动,折射出周围光怪陆离的光影,
也映照着她涂抹得看不出原本肤色的脸。没有人知道,
这个在夜场里游刃有余、被称为“带刺玫瑰”的女人,三年前还是那个穿着昂贵定制连衣裙,
出入有司机接送,连说话都轻声细语,被傅斯年小心翼翼护在怀里的顾家明珠。那时的她,
以为爱情就是一切,以为傅斯年眼底的深情就是永恒。多傻。她的指尖划过冰冷的玻璃杯壁,
仿佛能感受到三年前父亲坠楼时,那二十八楼呼啸而过的、彻骨的风。
那风不仅带走了她的至亲,也吹散了她对爱情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,只余下刻骨的恨,





